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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一場 恐同 與 贊同 的大戰日子 

打著愛護家庭 維持家庭結構的大旗的 護家盟~集結抗議

抗議修民法972條....

民法親屬編第九七二條「婚約應由『男女當事人』自行約定」,將其中的「男女」改成「雙方」,以性別中立的方式表述。

看不出來~將男女改成雙方後,會造成甚麼可怕的影響? 

我不認為 ~應該立專法來制定同志婚姻的規範! 請注意 我用的是應該! 因為根本就不應該~ 

為什麼是專法? 這個就是一種歧視  因為你發自內心的歧視他們,認為他們是異類,所以你覺得他們只能用特別的法條來規範,

沒有權力跟你(自以為正常人的人)用同樣的法律!   這就是台灣充斥 的~ 霸凌 跟 歧視 ,

記者之眼/同性婚姻 無法對話的社會死穴? 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9/2112824 

今天有無數篇 講理 講邏輯的相關文章

為的就是~讓大家能更理性的 更清楚的知道 為什麼要修法? 

也很明確的表達~ 要修法的部分,是不會影響所謂正常異性戀的權利的! 

偉大的異性戀者~說 家庭就是應該一男一女 ,一夫一妻  ,這樣才能維持正常的家庭倫理。

見鬼了~ 台灣每天有140多對的夫妻離婚, 他們是異性戀者! 是一夫一妻請問他們的家庭正常嗎?

他們的小孩幸福開心嗎?  

有多少外遇 / 劈腿 / 娶小老婆的 / 這都是異性戀者做出來的~ 這樣也很正常嗎? 

我家隔壁的章先生跟王先生睡在一起抱在一起,對我的家庭不會有任何的影響! 

但是我家隔壁的陳先生跟陳太太天天打架吵架,小孩哭鬧才會對我的生活造成影響! 

影響不是因為他們的關係,而是他們的行為~ 

陳先生跟陳太太感情再不好,陳太太都能擁有處分及繼承陳先生財產或是執行相關權利義務

但是,章先生跟王先生感情很好 互相扶持,他們卻不能為對方做任何主張!無法擁有他們一起努力珍惜的一切

這符合公平正義嗎? 

家庭婚姻的幸福跟性別無關,跟人品有關! 

異性戀婚姻不美滿的比比皆是,天天有人離婚!但是同性婚姻他們好不容易在茫茫人海中才能找跟自己契合的伴侶

他們會比我們更珍惜~ 

有多少社會新聞報導異性戀的家庭發生的慘案.....這都已經證明了異性戀婚姻不是家庭和諧的要件! 也不是保證書!

那麼 我們為什麼要阻礙別人相愛 ,共組家庭,擁有他們原本就應該有的權利!

幸福~屬於每一個人  不管你是男是女  ~

基督徒天主教徒 你們說的神愛世人,是這麼狹隘的教義嗎?  你們如何確認 你的上帝不愛同性戀者呢? 

是觀落陰?還是搏杯? 

人性本惡! 我一直如此相信

我們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包裹著內心邪惡的歧視與高傲,去打壓少數的人! 用著非我族類~必誅之的心態根言論去傷害他們

我真心為那些人感到可悲,你們的內心是如此的脆弱,你們堅守所謂正常婚姻關係,只是自欺欺人的騙局。

純白的外衣 掩蓋不瞭內心的黑暗跟醜陋,當世界的腳步都已經在前進的路上,我們卻退縮了~ 

我們缺乏社會共識 又 看不見世界的轉變,不只是這樣的情感議題,在其他得地方我們也是墨守眼前的,卻無視世界早已不同~

我真心的認為 相愛的人在一起 不需要甚麼理由! 當然,排除亂倫跟劈腿這樣違反道德風俗的條件

但是 是男女相戀 還是男男相戀 還是女女相戀~ 真的不是問題

然後,很遺憾今天聽到一個教授跟我說他不知到贊成同性戀跟同性婚姻後,將來教科書要怎麼編? 要如何教育下一代? 

我真的覺得很可笑,教科書教健康教育的時候,介紹的是性器官跟性徵,不會教男生跟男生如何發生性關係,或是 女生跟女生如何發生性關係! 

要繁衍後代,仍舊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才能生得出來~ 這到底哪裡不能教了? 

 

我不想用漫罵或是爭吵來表達我的立場,但是請冷靜思考並尊重

少數不同的聲音,他們真實的存在在我們的生活裡,他們不敢說害怕得躲在人群裡

我希望 這個世界是和平的  婚姻平權是必然的道路~我仍會堅守我的立場! 

祝 婚姻平權的日子 早日到來~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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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rincess浮世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