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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不可以相愛一輩子  不要結婚?

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好好的 為什麼要結婚?

這個問題充斥在我周邊生活的朋友對話中~我也不以為意

但是 那天不由得讓我開始思考起來~

婚結了可以再離  所以結婚也不是保障的好方式

可是 結婚是兩人要共同分擔 共同負責的開始

但是相愛的情人是不需要的~因為那不是必要

一個失業的情人 我可以不養他 我可以不管他  他交不出房貸 我不用接濟他

但是 我的先生失業了 我要分擔家計 我的家庭開銷 因為那是我們的家

情人互相陪伴是不用負擔太多的~

所以有差嗎? 好像是有差別的~

如果只是要陪伴談心的另一半 也許好朋友就夠了  好朋友比情人更輕鬆

跟情人只是能說情話 享受翻雲覆雨的快樂 分攤心事卻不見得  能得到幫助~

照顧彼此~情人也不用非照顧不可   因為那不是他的責任

他照顧你是因為他當下愛你 他不愛你了 你就什麼都不是了!

所以游走在情人跟結婚問題的人兒呀~

想一想你要的是什麼???

是互相照顧的陪伴跟責任 還是 簡單的情人相處

你要兩人共同的負責   還是   一人面對所有的生活

那麼要不要婚姻的羈絆 大家再好好思考看看吧!!

我們都該好好的想一想~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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